我的启明星

我的启明星

村里的那颗树 著 都市小说 2026-03-12 更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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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知礼,王小蔓 主角
fanqie 来源
金牌作家“村里的那颗树”的优质好文,《我的启明星》火爆上线啦,小说主人公王知礼王小蔓,人物性格特点鲜明,剧情走向顺应人心,作品介绍:“玟星,我们分手吧。”“你是在开玩笑吗?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。”“我是认真的。”“可是…为什么?不是说好明年年底结婚吗?而且我们都见过家长了。”“玟星……对不起,你很好,很文静,没有不良嗜好,可是恰恰就是因为你太好了,所以我感觉生活很无趣……我这人…喜欢热闹,而你实在是太安静了。”“那你为什么不早说。”“我也想说服自己去喜欢你,去好好过日子,可是…真的对不起,再见。”当电话挂断提示音响起的那一刻,...

精彩试读

“玟星,我们分手吧。”

“你是在开玩笑吗?

这种玩笑一点都不好笑。”

“我是认真的。”

“可是…为什么?

不是说好明年年底结婚吗?

而且我们都见过家长了。”

“玟星……对不起,你很好,很文静,没有不良嗜好,可是恰恰就是因为你太好了,所以我感觉生活很无趣……我这人…喜欢热闹,而你实在是太安静了。”

“那你为什么不早说。”

“我也想说服自己去喜欢你,去好好过日子,可是…真的对不起,再见。”

当电话挂断提示音响起的那一刻,我知道,我的这段感情结束了,十分潦草的结束了。

我本以为王知礼会是和我白头偕老的人,毕竟我们见过家长,也时常谈论结婚以后的事情,感情也很稳定,我也很喜欢他,可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,是我想的太简单了。

他所指的热闹的生活是什么意思?

我想打电话追问,可是拿起手机却始终无法按下他的号码。

我很难过,这种难过不是没有经历过,胸口闷闷的,似乎血压也开始升高,想要说话却不知道该说什么,想要思考其他事情分散注意力,脑袋却不听使唤,我知道这种要命的感觉要持续很久。

当我第一次经历这种感觉的时候,我就对自己说,以后对待感情一定要随心所欲,漫不经心,这样的话,分手时就不会出现这种宛若“受内伤”一般的感觉,可是每当我面对感情的时候,却还是掏心掏肺,明知道爱情是最廉价的感情,却依然好了伤疤忘了痛。

回想起来,我和王知礼是怎么认识的呢?

好像是在五年前的一场饭局上。

他是我的同学邀请来的。

第一次见到他,并不像电影镜头那样,世界因他慢下来,因他变成粉色,只觉得他很帅气,好像某位明星,恰好自己想谈一场恋爱,于是大胆加了微信。

之后,我花了很多心思在微信上追求他,虽然感情方面,女生要矜持一点比较好,可我相信,美好的爱情是靠自己争取来的,所以我很主动,从说话的方式,开玩笑的角度都试着去迎合他,可是…我失败了。

如果单纯的失败了倒也没什么,可是他在我和我的朋友之间选择了我的朋友。

表白失败的那天下午,我的朋友说,他和她在一起了,她知道我在追她,她也并不是真的喜欢他,只是闲着无聊想要一个人来排解寂寞,仅此而己。

这对于当时年少无知的我来说无非是一种打击,我努力追求的人,对别人来说只是随心所欲罢了。

时间过的很快,一晃就是五年,这五年里,我把时间和精力都投入在工作和如何讨好自己上面,这五年里我和王知礼没有任何联系,首到去年的中秋,他突然发了一条微信给我:要谈恋爱吗?

没有任何征兆的追求,而我也不再年轻,不年轻的心,没有出现太多波澜,只是脑海里闪过几张关于他的画面。

思考了片刻后我答应了,并不是因为还对他有着某种感觉,只是想尝试一下,毕竟家里催婚,而我也没有时间和精力去**朋友,生活忙碌,精力缺乏,既然有这种机会何不尝试一下。

就这样,我和他就潦草的在一起了。

我和他有着一百多公里的距离,我当然想和他在一起,可是他却不同意。

因为是异地的关系,我和他不能随时见面。

他并没有车,而我有一辆老爸给我的老旧轿车,所以见面这件事,自然由我主动。

平日里我们靠手机维持感情,早安,晚安,日常活动都没落下,说实话,我其实挺喜欢这样的状态,也不知道是不是一个人习惯了的关系。

我们发展的很快,中秋节宣布在一起,回家过年时就见了家长,我以为见了家长之后,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,可是还是出了意外。

是啊……现在才想起来,我原来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和她在一起的,我怎么就忘记了呢……活该玟星,你明知道很潦草,却还是掏心掏肺。

…大多数人只要心里堵的慌,就会选择用酒精来缓解,虽然我不喜欢喝酒,可是难过的时候把自己灌醉,还真是一个很有效的办法。

我一个人走进酒吧,一个人坐在吧台,一个人借酒消愁。

酒吧很吵,烟味弥漫,充斥着各种各样的人,有的人喜欢喝酒,有的人借助酒精来降低猎物的防线为自己的后半夜做准备,有的人甘愿做猎物。

我很讨厌酒吧,因为这里太过吵闹并且烟味弥漫,我也向朋友们说过这句话,可朋友们说:“一个臭打工的,眼光还真是高,嫌弃这个嫌弃那个的,戏真多。”

我当然没有因为这句话而生气,或许他们说的有一定的道理,有时候我可能真的有些自诩清高了。

酒吧里的音乐很吵,酒精一杯接一杯的下肚,眼前的世界渐渐模糊,我知道,到这种程度就差不多了,再喝下去就误事了。

起身,差点摔倒,好在稍微适应了一下之后可以正常走路。

酒精起到了预想的效果,大脑被酒精蒙蔽,身体为了应付醉酒,调动了全部器官,所以胸口也没**受了,心脏也没**过,它们只想快点休息。

迷迷糊糊走了许久,不知道走到了哪里,抬头能看见星星和月亮。

街上的路灯被套上朦胧的光圈,马路上的车发出的声音让我觉得吵,拍了拍脸清醒了一下,才知道我走到了天桥上。

眼前除了路,还有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靠在天桥的扶手上,她右手拿着手机,左手提着一个袋子,过肩的黑色长发,随风飘动。

我继续走,可是没走两步却不争气的摔倒了。

“喂,你没事吧,酒鬼。”

女人说话了,只是语气很不好听。

“我才不是什么酒鬼!”

我喝多了,语气自然也不怎么好。

“路都走不稳,不怕过马路被车撞吗?”

“喂,我说你啊,你说话怎么那么恶毒啊。”

哪有人上来就咒别人被车撞的。

“切,我只是实话实说罢了,走不动就坐着休息一下,何必勉强。”

我不想和她计较,想要继续行走,可刚走两步,却发现她说的是对的,酒的后劲开始上头,我的行走器官己经“**”了。

我拖着沉重的身体往护栏上靠,大口喘着气,这是我的一个坏毛病,喝醉了就会大口喘气,不知道这是不是与生俱来的。

就这样,我坐在天桥的地板上背靠天桥护栏,身旁站着一位身材高挑的女人,我和她之间隔着一小段距离。

“喂要不要帮你叫救护车啊,酒鬼。”

她突然说道,语气充满**。

“我说了我不是酒鬼,还有,我很好,不用麻烦。”

“不是酒鬼干嘛喝那么多。”

“我失恋了。”

“呵呵~看你也不小了,怎么还能为了爱情把自己弄成这副样子。”

“你能别说话吗?”

我不想和她理论,只想休息片刻然后回家。

“我猜你现在想的肯定是,男人没一个好东西,对不对?”

她突然问道。

听到这句话,我似乎找到了发泄口。

“对!

臭男人,说什么不想要安静的生活,说白了就是想要花天酒地嘛!

我早该看出来的,他就是一个渣男!”

“哈哈哈。”

一阵笑声从身边传来。

“喂!

有什么好笑的,再笑连你一起骂。”

“行了行了,姐不陪你在这闹腾了,姐先走了,你自求多福吧。”

说完,她转身离开了,她走的很快,我还没来得及记住她的特征,她就消失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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